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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队伍教育整顿”大趋势,临渭区法院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发布时间:2021-06-14 浏览:

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政法队伍作为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我叫田润民,是渭南市联合职业学校(原渭南普田学院)校长,

我怀着悲愤的心情实名举报临渭区人民法院原高新区法庭庭长王华山,临渭区法院民三庭审判长张文娟,勾结庇护黑恶势力分子王伟(男,1968年7月15日生,临渭区向阳办赵村五组人,与王华山系姑侄关系)与其女王媛媛,以法律的名义为掩护,行强盗抢劫之实。王伟利用其姑父王华山在临渭区法院的势力,串通临渭区民三庭法官张文娟、高新法庭赵晔连续两次对我进行割韭菜式的碰瓷欺诈,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不得已向上级领导及媒体进行实名举报。
其违法犯罪事实如下:

2010年4月22日,我把位于高新区东风大街62号“普田老校区”租给渭南高新区启智幼儿园申璐,出租时间从2010年6月1日到2020年5月31日,租期10年。到2014年底,启智幼儿园因资金链出现问题,便在2015年初把幼儿园转让给高利贷债主临渭区向阳办赵村五组村民王伟与其女王媛媛。王伟、王媛媛接手后继续沿用启智幼儿园和我校签订的出租合同和用电协议。启智幼儿园把租用我校场地转让给王媛媛时,当时阳光幼儿园还未设立,我就告诉他们,幼儿园场地出租合同期满,我要收回场地,这一点他们都是知道的,合同本应到2020年5月31日到期,我曾多次提前告知对方,2020年6月1日我过去打电话告诉王媛媛合同到期请尽快搬离,王媛媛说她告诉她领导。我在6月2日、6月3日、6月4日张贴的要求租户撤离的告示都被撕了,因阳光幼儿园仍密谋在6月8日再度招生强行开学时,在6月4日晚上12:20分,我把工程机械专业实训车辆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开了过去,并向全社会公示,该幼儿园场地合同已到期,本人要拆迁改造,场地要收回。一直到6月22日阳光幼儿园拒不撤离,到2020年7月3日,我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正式提交了起诉状。起诉请求:1.阳光幼儿园承租我普田老校区10年合同期满,要求腾房搬离。2.要求赔偿:因阳光幼儿园拒不履行合同如期撤离,给我校造成不能按时继续出租,半年的经济损失23万元整。3.因阳光幼儿园不能履行出租合同,应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在立案两个多月以后,阳光幼儿园提出反诉,阳光幼儿园伪造了一份出租合同的复印件,以此反诉要求普田学校赔偿他阳光幼儿园199,8823万元(包括五年经营损失190万元,给教职工发放安置费98823万元,)后来还在庭审的过程中增加到了300多万元,其中更为可笑的是王伟、王媛媛,自己送给高新教育文体局了13万元,也把收条拿出来质证作为经济损失,叫我给她赔钱,就她拿出来质证的账目明细显示从2017年到2019年三年时间,就从高新教育文体局套取补助款,多达49.2万元,也拿来作为经营损失叫我给她赔尝。

本案受理法官张文娟在高新区法庭任职时,曾受被告人阳光幼儿园王伟的姑父王华山庭长的提携,任高新法庭副庭长,这一次他们沆瀣一气,帮助王伟利用伪造的假合同进行坑蒙诈骗。张文娟法官在本案判决书里为使障眼法,把双方签订合同的事由,变通为到“渭南高新区文体教育局调取2019年10月左右阳光幼儿园备案地出租合同”,本应阳光幼儿园年检需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经营房舍土地合同,反而到渭南高新区文体教育局调取合同,为何在判决书中要本末倒置呢?这就是张文娟法官迷惑人的一种文字游戏,挂上教育文体局的大旗就让人认为是真的了。在法庭质证时,我问王伟,你说我和你签订了合同,都签了几份,王伟回答四份。我又问那你至少有两份,你说我骗走了一份,那另一份呢?王伟无言以对。张文娟立即出来打圆场,岔开这一个主要话题。这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拨去。

在判决书的第6面再次出现了“从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调取2019年阳光幼儿园备案地出租合同”,在判决书中的第7面的本院认为的一段话里:根据庭审查明事实,阳光幼儿园提交在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备案的《出租合同》显示

租期至2025年5月31日,难道假合同(且系复印件)报送到教育文体局经过再次复印就成真的了吗?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约束双方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书,经教育局复印的复印件能不能作为断案依据,而这样浅显的法律常识,在临渭区法院张文娟法官眼里就变成了其断案的依据,真是可笑之极。

第7面还有一段话:“但被告提交的备案《出租合同》复印件骑缝处依稀可见盖有印章,虽字迹模糊,却仍有“专业学校”字样。正符合原告所称“签约习惯”。综上职业学校所辩的“伪造”情节一无具体证据支持,二则与其“签约习惯加盖骑缝章”的说法自相矛盾,难以采信,故对该合同真实性应依法予以确认,租赁期限亦当以此份合同所载的2010年6月1日到2025年5月31日为准”。

房屋出租合同,对于签约的甲乙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书,岂能叫人一骗走了事,假如真有此事,何能等的数年,王伟当庭说有四份,那如果骗走一份,至少还有另一份呢?作为法官的张文娟为什么不要求其提供合同原件呢?

我也把这个伪造的假合同通过扫描放大核对,连个边都对不上,最重要的首页上只有黑圈点,啥也看不到,第二页的骑缝章子边都对不上号,却能被张文娟法官确认为真的。其实双方当事人比谁都清楚,王伟、王媛媛比谁都明白,却为什么要这样干呢?因为他相信有王华山罩着他,有张文娟庇护他,所以他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信口开河。

再看张文娟法官和王伟及阳光幼儿园暗中勾结的另一个铁证,张文娟法官在立案五个月后开庭,开庭四个多月以后判决,4月30日打印的判决书,4月29日阳光幼儿园对其反诉提出撤诉,多么巧合的事呀,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玄机,张文娟法官已为王伟已草定了判决内容,反诉已经再没意义了,给王伟省一笔反诉的诉讼费用。第二王伟的质证材料里暴露了他非法放高利贷的罪证需要隐瞒。他说给申璐的200多万元转让费,实际是用驴打滚的高利贷拿下了申璐。

在本次临渭区人民法院陕0502民初3055号判决书中,张文娟法官如果说是糊涂官倒可以理解,怕的是小官大贪联合黑恶势力,以法律的名义为掩护,干着强盗抢劫的事。这一次王伟、王媛媛利用伪造篡改的出租合同向我索赔300万呀,那是300万呀,坑了我一个人,不知几人参加分赃,要红火多少个贪官。

在2020年12月4日本案开庭时,我已向张文娟法官出示了2017年5月17日临渭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陕0502民初1206号判决书,第一面载明的是“原告渭南高新区阳光幼儿园提交的证据1.房屋出租合同一份,证明被告于渭南启智幼儿园2010年4月22日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事实”。再看该判决书在第3面的表述:“原告园长王媛媛在接收接管启智幼儿园后,才更名成立的阳光幼儿园,王媛媛接手幼儿园后,协同申璐一同至被告校长家中,申璐告知由王媛媛接管启智幼儿园,剩余欠款由王媛媛负责清偿,申璐及被告校长均告知房屋10年到期即要收回,并告知合同价格出租时间条款均不变,王媛媛表示不用重新签订合同,按照原合同执行。”

再看该判决书第4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22日渭南启智幼儿园作为乙方与被告作为甲方签订出租合同一份,约定将自有原普田学校老校区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一出租地点位于原普田总校区,二,出租时间从2010年6月1日到2020年5月31日租期十年,三、双方商议租金每年32万元整。

再看该判决书第5面的一段话:“本院认为原告主张租赁被告涉案场地开办幼儿园,由于房屋漏水,下水道堵塞,供电系统被风刮坏,通知被告后其不履行修理义务,原告修理上述共花费338326元,原告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房方,应承担上述维修费用。被告抗辩称原告与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原告使用启智幼儿园与被告签订的出租合同来起诉被告主体不适格,且出租合同中未约定被告有修理,支付义务。由于启智幼儿园与被告签订租赁合同,使用涉案场地开办幼儿园一段时间后,不再经营,此时原告接手,虽未于被告重新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双方实际按原合同内容执行。原告向被告支付原合同约定的租金等,因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存在,原告起诉被告主体适格。”

再看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陕05终1526号中第3面上边的一段话:“原告接手后虽未与被告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双方实际按原合同内容执行,原告向被告支付原合同约定的租金等,因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存在”。综上所述,2017年临渭区人民法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当事人的甲乙双方均承认双方再未签订过书面出租合同,都承认启智幼儿园和甲方所签的合同是有效合同,临渭区人民法院(2017)陕0502初1206号民事判决书都有反复的表述和认定。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陕05民终1526号也都做了认定,但到了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陕0502民初3055号判决书中,为什么一个伪造篡改的假合同(且系复印件的复印件)就能被认定为真的呢?我认为这是巨大的利益诱惑。2017年告我叫我给他赔偿34万元,2020年这一次叫我给他赔偿300万元,违法的裁判决就是以法律的名义行抢劫之实,为了分得一杯美羹,甘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试想没有王华山在后台操作,没有张文娟法官鼎力相助,王伟他一介低智商的地痞恶棍,能完成这样的大动作吗?

在2020年12月4日庭审上,这个低智商的地痞恶棍丢人现眼到了极点,这些破绽在3055号判决书有张文娟法官的修饰润色,那是不会出现在判决书的纸面上。

在12月4日庭审质证阶段就有这样一段对话,阳光幼儿园律师马金侠说,王伟从申璐手里转让取得幼儿园所有权,过户费200多万,我方律师何建辉问这200多万是现金给申璐的还是银行转账,马金侠说是转账,我说有转账票据吗?怕是顶账,马金侠说有转账也有顶账,(我知道王伟是放高利贷的),过了一会儿王伟出庭作证,我方何建辉律师再问他,你过户幼儿园给申璐了多钱,王伟答200多万,何建辉律师再问是转账还是现金?王伟问有必要回答吗?何建辉答有必要。王伟说是现金,分三次交给申璐的。这一听就是假话,惹得何律师大笑。我知道200万元现金,可以装满两个面袋子的,一般银行取这么多现金可能吗?

我发问:你说你和我签订了合同,这个合同签了几份?王伟回答:“4份”,我说你说我骗走了一份,那另一份呢?王伟夹紧了嘴不言语了。张文娟法官及时扭转了话题。说啥时签的合同,他把时间拖长是3月4月份,这是王伟诡辩之处,拖长了模棱两可的时间叫你们不好核对。

从启智幼儿园2015年把资产转让(所谓200万元的资产转让费,只有鬼才相信)给王伟、王媛媛的阳光幼儿园,到2017年阳光幼儿园的王媛媛诉我出租房屋漏水修补改造,出租房屋断电、断水修理,出租房路面及下水疏通改造,一直到2020年伪造假合同索赔300万,让人看到的不是王伟、王媛媛本事有多大,而是临渭区法院内有一个强大的保护伞,这就是王华山、张文娟之流。

2017年临渭区人民法院(2017)陕0502民初1206号民事审判判决的过程中,主审法官赵晔,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女娃,为啥能做出如此裁决?我把官司打输后,高新区税务局一个人告诉我,你知道你在和谁打官司,人家王伟的姑父是王华山,我知道王华山曾任高新法庭庭长,出了名敢胡整的人。

我上诉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后,主审法官是杨新龙,把案子一看后说我,你没找个律师,你找个律师吧,言语轻松,态度和蔼。但在几天以后开庭时态度大变,我就料到王华山已经来过了,否则不会如此,我曾笑着问法官,王华山可曾来过,杨新龙法官说他不认识王华山,在庭审的过程中一再强调要我让着阳光幼儿园的王媛媛,说什么人家娃办幼儿园是做公益事业,你年龄大应该多体谅之类的话。

休庭以后我再提王华山,杨法官说他已经退休了,没有啥意思了,这杨法官从说不认识到说王华山已经退休,说明了什么,我已经很清楚了。杨法官说他改天到现场看一下,后杨新龙法官是到现场观察来了,还带了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这个工作人员无故把我训了一顿,我也没多说话,以致在(2017)陕05民终1526号判决书中出现了一段奇葩语录,阳光幼儿园:“主动修理,改造路面及下水管道,无论其是否主动告知出租方,上诉人在调解维修纠纷时,是知晓这一事实的,应视为告知。

好在杨新龙法官还有那么一点点良知,所以判决书下面才又有一段话:“但因被上诉人维修的部分路段不属于其租赁范围,产权归属他方,且被上诉人擅自将原先的沙石路面进行改造,增加了维修成本,对于超出租赁范围的路面改造费用应由被上诉人自行承担”。杨法官这样处理也算给足了王华山的面子。

这样阳光幼儿园上诉索赔338362元一审赵晔法官给判了94600元;二审杨新龙法官给改判成了47300元,我还是不服上诉到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官是一位姓罗的女法官,开庭以后罗法官问王媛媛,你修路疏通下水还给哪个政府部门上报过,王媛媛说她给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过,我即接过此话: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能管修路,可以打电话问,看他谁敢承认。法官又问,还给哪个部门报过,王媛媛说:“高新区城管局”法官问有批文吗?王媛媛说:“有”。我接过来说:“如果有城管批文,花钱多少我都认,这是王媛媛在骗人,把批文拿出来”。王媛媛再次声称她有批文,罗法官请他三天之内送到高院,事到如今都没有下文。

相反罗法官在开庭期间,和开庭以后很长时间多次来电话劝我撤诉,我说我能上诉上来,为什么要撤诉?她甚至说:“你不撤诉我可能判得比中院还要多”。我说:“我不是钱的事,我不在乎,我要个理”。这个罗法官一而再,再而三地劝我撤诉,其实她心里很明白,准了我的上诉得罪了下面说情的人,否定了我的上诉,得罪了法律,自己可能心也不安。我曾说你不准,我还要上诉到最高法院,她说她可以提供最高法在陕西巡回法庭地址和电话,2018过了个年,就啥也联系不到了。后因我们学校达标验收,这事就此放下来了。相比这一次张文娟法官来说,可算是赤膊上阵了,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就凭一张假合同复印件的复印件,加以百般粉饰,为黑恶势敲诈勒索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她不顾该院民初1206号判决书和中院民终1526号已生效的判决认定和甲乙双方当事人当初的认定,硬要给一个伪造篡改过的假合同正名。

当初我在网上曾发现有张文娟办案似在打搅团的负面报道,不巧这一次叫我也真的遇上了。政法系统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特别是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及“打伞破网”强大攻势,一些典型案件背后潜藏着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义、不廉等深层次问题得以暴露,“围猎”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等腐败问题浮出水面。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配合又制约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从严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加上一些政法干警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正,导致政法队伍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为此,要在政法系统来一场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坚决清除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补齐短板弱项,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政法队伍风清气正。

今年,在党中央英明决策下,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一场轰轰烈烈地教育整顿活动。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延安整风”在全国政法系统掀起高潮,一批害群之马被清理出政法队伍。举报人希望整风活动求真务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使潜藏在法院系统内的害群之马王华山、张文娟受到应有的惩处,还老百姓以朗朗晴天。

真理在胸笔在手,有法有理即自由,时光如涛荡泥土,砥柱触天立中流。我对我举报的问题负法律责任,希望上级领导及相关媒体予以关注。举报人:田润民。



作者:IT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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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雪球